大學多元入學方案自91學年度開始實施以來,經歷了多次的變革與改進,今年配合108學年度開始適用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”的高中三年級應屆考生,大專院校招生逐步強化”著重學生高中三年的學習歷程”與”不以單一資料篩選學生”的原則,將選才焦點集中在”申請入學”階段,採更全面化評量考生綜合能力的方式,期許能夠更加貫徹多元入學的方針!
因此經過多年磋商與研究,形成如今透過特殊選才、申請入學、繁星推薦及分發入學等四種主要管道的模式,期望能夠在強調適性揚才的現代教育方針之下,藉著多元的評鑑方式,發掘學生從考試之中不一定能夠測驗出的特色與亮點。
特殊選才
特殊選才原則每年12月舉辦,因此不需學測及分科測驗等考試成績,主要針對具備特殊才能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(如境外生、實驗教育生、新住民及其子女等)為招生對象。
由於為各校單獨招生,校系可採審查考生特殊才能相關證明的招生方式處理,學校推薦、書審、面試甚至筆試均可。
繁星推薦
繁星推薦的資格,學生在高中三年必須就讀同一高中,並無中途轉學。
以學測成績作為入門檢定標準,各校系自行規定,符合標準者不設定人數限制,其中繁星的價值在於分發比序項目的第一項”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”。
根據上述規則,只要符合學測檢定標準,無論學生就讀於明星高中或社區高中,只要在校成績排名名列前茅,就能出現例如”社區高中全校排名前5%”在繁星推薦中勝過”明星高中全校排名前7%”的情況。
透過這種方式,可以適時打破”明星高中必定優於社區高中”的迷思,也能夠讓國中學生在決定就讀高中時有更多的選擇。
申請入學
申請入學為現在最主流也最大宗的大學入學方式,高三學生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、英語聽力測驗、術科考試等考試過後,再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,最後接受甄選委員會統一分發入學。
如果已獲繁星推薦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錄取生,及第八類學群醫學、牙醫一階通過考生,不得報名。
如果已獲特殊選才錄取,亦不得報名。
報名考生申請校系數以六校系為限。
第一階段取得的四種成績(學科能力測驗、英語聽力測驗、術科考試及APCS成績),由個別校系自訂篩選標準,以產生第二階段甄選名額,先後順序分別為”檢定篩選”和”倍率篩選”。
若考生未達檢定標準,即無法繼續參與篩選,是基本門檻。
依照校系規定篩選倍率,由倍率高篩選至倍率低,每個階段選擇人數為招生人數乘以倍率,依階遞減,如果倍率相同則合併一起篩選。
申請入學相關重要時程請洽《111學年度高中升大學重要時程照過來!》及《111學年度高職升大學重要時程照過來!》。
申請入學審查資料說明請洽《111申請入學大變革!如何準備審查資料?》。
分發入學
未在申請入學及繁星推薦錄取的高三學生,一律於7月11、12日參加分科測驗,並依據其獲得成績接受統一分發,決定最後的錄取學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