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碩士在職專班
一、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,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 準第五條規定之在職人士。
二、具實務工作經驗三年(含)以上。
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末假日(含暑假),
上課地點:以臺北民生校區為原則
(一)學分費:每學分新台幣陸仟元整。 (二)學雜費基數:依學年度校訂研究生之收費標準收費。 (三)修滿 36 學分(含碩士論文 6 學分)及完成碩士論文得授予商學碩士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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